北京新规:住宅宜采用分户新风系统,不宜采用集中新风系统

发布时间:2019年6月13日 | 作者:绿之枫

为提高居住建筑节能质量,2020年7月6日,北京市出台《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(DB11/ 891-2020)地方标准(以下简称:《标准》),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正式对外公布,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。本标准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起草,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。

北京市出台《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

 

《标准》应用的两大方面

《标准》的适用范围为北京地区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,主要涉及两大方面:

  • 住宅、集体宿舍、养老院、托儿所、幼儿园、公寓等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
  • 住宅小区和以住宅为主的建筑群的供热(冷)、供水、供电系统的节能设计

《标准》的主要内容

  • 经计算证明,建筑物的主体朝向,如果由南北向改为东西向,耗热量指标约增大5%,因此,南北向是建筑物最有利的朝向。为此,标准提出,北京市居住建筑在设计时,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。
  • 外墙和外窗的传热耗热量占外围护结构耗热量的比例很大,外墙面越多则耗热量越大。如果一个房间有三面外墙,其散热面过多,能耗过大,对建筑节能极为不利。针对这一现状,标准提出,居住建筑在设计时,不宜设有三面外墙的房间。
  • 北京市冬季最多频率风向是北向及西北向,主要房间避开此朝向,也是为了减少冷空气的渗透,降低主要房间的热负荷。标准提出,居住建筑的主要房间应避开冬季最多频率风向。
  • 随着居住建筑形式日趋多样化,屋面天窗在越来越多的建筑中出现。但是,受房间中空气温度梯度垂直分布的影响,通过相同面积天窗由于温差传热散失的热量要大于外窗。而且,夏季通过天窗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会造成室内温度过高,产生潜在的空调负荷。因此,标准对屋面天窗的要求高于外窗。标准提出,居住建筑屋面天窗面积不应大于该房间屋面面积的10%。
  • 电梯能耗是在设置电梯的居住建筑能耗的主要组成部分。标准提出,居住建筑应选用节能电梯。当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设置时,应具备群控功能,优化减少轿厢行程。当电梯无外部召唤时,且电梯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设指令时,应自动关闭轿厢照明及风扇,降低轿厢待机能耗。
  • 东西向设置有效的外遮阳装置,是空调节能的主要环节之一。为此,标准要求,东、西向主要房间外窗的透光部分应设置展开或关闭后,可以全部遮蔽窗户的活动外遮阳或中置遮阳。
  • 凸窗虽然可以增加采光,看起来也更加美观,但比平窗增加了玻璃面积和外围护结构面积,增加了冬夏季的传热负荷,对节能不利,尤其是北向更不利。因此,标准提出,居住建筑应该尽量少设凸窗,北向房间不得设置凸窗,其他朝向不宜设置凸窗。

《标准》对建筑行业未来的影响

住宅新风系统近年来迅速兴起,但集中新风系统相对户式新风系统运行能耗明显增加,且不能根据每户居民使用需求灵活调控,因此住宅宜采用分户新风系统,不宜采用集中新风系统。此外,标准还特别提出,居住建筑内选择家用电器时,应采用达到中国能效标识二级以上等级的节能产品。

在照明节能方面,居住小区道路照明光源宜选用LED灯、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等高光效节能灯具,不应选用白炽灯,应优先选用效率高的灯具。居住小区道路照明宜采用分区、分时段时间表程序开关控制和光电传感器控制两种组合控制方式。居住建筑的楼梯间、电梯厅、公共走道、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的照明,宜采用定时开关、节能自熄开关、声光控制等节能控制方式。

据了解,本次北京市发布的《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以世界同类气候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创新水平为目标,全国率先将居住建筑节能率由75%提升至80%以上,将进一步提高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水平。

 相关标签: 新风系统